實習記者 丁文劍
周先生是深圳人,第一次出差來重慶。昨天他打了個出租車,計價器上顯示車費14元,付錢下車後,周先生說給了54元,而司機堅持說收到的只是14元。
乘客:下車才想起他沒找我錢
昨天上午9點45分,周先生和同事龔女士從兩路口打車到南坪花園路附近的中國電子科技集團第26研究所。“司機多開了幾百米,最後車費14元。”他說,當時同事龔女士給了司機1張50元,4張1元錢,50元放在最下麵,然後就先下了車,他則坐在車上等著找零和拿發票。
“我拿了發票剛下了車,車立刻就開跑了,我才想起沒找錢,立刻追出去20來米,但沒追上。”周先生稱,由於留有出租車票,他也記下了車牌號,便撥打了96096投訴,當事出租車公司的趙先生聽了周先生講述的情況後,稱他們公司的司機絕對不會做出這種事情來。於是周先生報了警。
雙方兩次通了電話,但都各執一詞。
“40塊錢就是一份冰激凌。”周先生從事激光工程行業,月薪過萬。他說:“雖然不在乎那40塊錢,但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不能含糊。”
的哥:是4張1塊和1張10塊的
記者也聯繫到了當事出租車司機唐師傅,他承認由於不熟悉地方,當時開車超過了目的地幾百米。關於龔女士是否多給了40塊錢的事,他說這兩位乘客都坐在后座上,女乘客給了4張1塊和1張10塊的,10塊錢放在最下麵。他直接放進了抽屜里。出租車公司稽查科工作人員趙先生說,他已瞭解過此事,當事雙方各執一詞,又都沒有證據,不好下定論。
周先生為此事糾結了一天,“也有可能唐師傅把50元當成了10元,但這件事處理過程中卻溝通得不好。”(時報通96128周先生提供新聞線索) (原標題:外地乘客報警:我多給了40元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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